“训练理论”是教练员制定训练计划、把握训练方向和指导训练过程的基础和依据。训练理论中包含了众多基础学科理论和研究成果,并融集了大量来自训练实践的宝贵经验。它不仅对教练员的宏观训练思想及驾驭训练的能力具有非常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还对一个专项或项群的总体发展趋势和水平产生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世界训练理论的发展十分迅速,传统的训练理论受到了挑战和质疑,一些新的训练理论和观点已经广泛被运用于训练实践,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然而,我国运动训练理论的发展状况与体育发达国家相比任旧存在一定的差距。运动训练基础研究的薄弱导致了至今还没形成自己的训练理论体系,缺乏对国外训练理论发展的深入了解,致使我国训练理论的主体仍然是对20世纪60~70年代原苏联训练理论的简单继承。依照我们的调查,训练理论的老化和滞后,束缚了教练员的训练思路,阻碍了训练方法和手段的更新,影响了运动成绩的提高。目前,我国大部分体能项目落后于世界水平或长期无法达到世界顶尖水平,与上述原因不无关系。
为此,本课题准备结合近年体育基础学科在运动训练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和我国训练的实际,从运动训练学的角度,对当代训练理论的热点问题做多元化的分析与研究。该研究将对国内外在一些重大训练理论问题上的主要研究成果和观点做多元化的分析与总结,详尽阐述各种不同观点的异同,深入剖析我国存在的问题。我们试图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引起我国训练理论界对当前训练理论的变革与发展的重视,从宏观训练理论和思路的层面上反思或重新审视我们的训练工作,使我国的训练理论跟上世界的发展,尽快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为2008年奥运会做出贡献。
近年来,我国多数体能类项目仍然落后于世界领先水平,从第27届奥运会的比赛中还反映出,其中一些原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项目,如田径、游泳和赛艇的部分项目,也出现较大幅度的滑坡,处于低谷阶段。分析目前的状况,我们得知,在部分体能类项目上我们不乏拥有一批有潜力并达到高水平的选手,但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后,运动成绩便持续停滞不前,难以进入世界领先水平,最后不得不遗憾地结束运动生涯。面对这一存在于高水平训练阶段并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使我们不能不对体能类项目的训练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我们大家都认为,缺乏对“专项能力”训练的深入理解,未能在高水平训练阶段使“专项训练”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是造成我国运动员不能脱颖而出,冲击世界高水平的重要的因素之一。为此,我们拟从训练学的角度,结合我国训练的实际,对体能类项目“专项能力”的训练问题做多元化的分析与探讨。
运动训练系统化和科学化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根据不同专项的特点和人体生理发育的规律,在运动员成长的不同时期合理地设计和实施不相同的训练内容。然而,我国部分体能类运动项目的训练至今仍然缺乏长期的系统性安排,未能处理好“一般能力”和“专项能力”的发展问题。主要体现为:在运动员的基础和初级训练阶段,过早地运用成年选手的训练方法和手段,专项训练的比例和强度过大,造成了运动员的“早期专项化”。但是,在运动员进入高水平训练阶段之后,专项能力训练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一般能力的训练仍保持比较高的比例,导致高水平运动员难以突破已达到的“能力极限”,专项成绩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倒退。这种一般与专项能力训练在多年训练过程中的纵向“错位”,违背了人体的生理发育规律,破坏了训练的系统性原则,造成我国部分体能类项目运动员的早衰或无法进一步提升专项能力,冲击世界先进水平。
造成我国体能类项目中一般与专项能力训练“错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教练员在青少年运动员的生理特点以及有关训练基础理论等知识方面的欠缺,使他们不能运用适宜的训练方法、手段和要求做训练。同时,它也并不单纯是一个训练问题,它与我国的训练体制、教练员管理体制和竞赛制度有密切关系,分段的输送体制和以专项成绩作为评价基层教练员水平的做法,导致了部分教练员的急功近利思想。
与“早期专项化”问题相比,高水平训练阶段存在的“专项训练不足”现象,主要应归结为传统训练理论的误导和教练员自身理论认识方面的误差。长期以来,传统训练理论认为,一般与专项能力是两个贯穿运动员整个训练过程的、成比例发展的体能构成部分。尤其是受多年占据我国训练学统治地位、原苏联学者马特维耶夫(Matveev)的“训练周期”理论的影响,我国一些教练员机械地将“一般”与“专项”训练的比例长期不变地贯彻于不同训练水平的运动员,在高水平训练阶段的“准备期”中仍然以“一般能力”的训练为主,在比赛期也从始至终保持相当比例的“一般训练”内容,由此导致一般训练内容在全年训练中的比例过大。这种以全面发展为目的,量大而强度低的训练不仅不能使运动员的专项水平得到持续提高,而且会对机体产生负面效应,致使运动成绩的长期停滞或下降。
我们还应该看到,引起高水平训练阶段专项能力训练不足的另一重要原因,应归咎于教练员对一般与专项能力认识的偏差。部分教练员简单机械地认为,在整个训练过程中“一般能力”与“专项能力”呈线性和有比例的发展,具备什么水平的一般能力就可以或应该得到什么样的专项能力。这种偏颇的观点造成在训练的各个阶段过于偏重“一般能力”的培养,不仅在基础训练阶段,而且在专项提高阶段强调要把“基础”打深、打大,甚至在高水平训练阶段仍然试图通过“一般能力”的训练达到提高“专项能力”的目的。另一方面,一般与专项能力并不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体能因子,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支持关系始终存在于多年的训练过程中,在青少年训练阶段一些一般能力的增长往往可以导致专项能力的提高,而当运动员进入高水平训练阶段后,专项能力的训练同样也能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达到保持或发展一般能力的效果。因此,咱们不可以机械和简单地认为,高水平运动员以发展专项能力为主的训练必然会造成一般能力水平的下降。
我国体能类运动项目的专项训练中都会存在只注重专项训练的外在“形式”而忽视内在“力度”的问题。教练员往往易于选择那些与专项相近的训练手段,但对某一个专项练习的负荷,尤其是负荷强度缺乏科学的设计,在诸如练习次数、组数以及次和组间隔等一些训练强度的主要构成要素上,不能很好地反映或突出专项的特点,致使那些主要由负荷强度确定的机体能力(如神经—肌肉系统和心肺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刺激,当然也不可能会产生对专项的“适应”。
目前,我国部分技术相对简单的周期性体能项目,如游泳、赛艇和田径的部分项目,与国外领先水平相比,差距并不在于练习手段的专项化程度,而在于实施练习时的专项强度。依照我们的调查,由于受传统周期训练理论的影响,我国部分成年一线选手在准备期的专项训练仍遵循以“量”为主的训练原则。这种低强度的专项练习显然不可能使参与运动的器官和系统达到符合专项要求的生理负荷,当然也无法冲击现有运动能力的“极限”。因此,这种训练仍然不能算作真正的专项训练,当然也不可能有效地提高运动员的专项能力。
这种形式上专项、实质上非专项的训练尤其对那些距离短、速度快、以无氧供能为主的体能项目危害较大。长期低强度的刺激无法使肌肉的快肌纤维—白肌得到训练,而只能使慢肌纤维—红肌得到优先发展,一部分中间型(IIa和IIc)纤维会朝慢肌转型,甚至典型的快肌纤维(IIb)也会在组织架构和功能上逐渐转向慢肌,如线粒体增多和有氧能力提高等等。由此可见,不正确的专项训练强度不仅不会提高专项训练水平,而且还可能给相应的器官和系统带来负面影响。
这一专项训练的“回归”并非是50、60年代训练“单一化”的重复,也不是对“多样化训练原则”的否定,更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在训练中无限制地增加“专项”练习的比例。它旨在强化“专项”在训练中的核心位置,以提高专项成绩作为训练的惟一和最终目标,从运动训练的生物适应理论出发,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机体的专项潜能,在科学训练思想的指导下强调和突出不同运动能力的协作和整体发展。
完整和高强度的专项训练对于高水平运动员尤其重要。运动员进入高水平训练阶段后,各项体质及互相之间的协作已达到很高水平,某一局部运动能力的单一改善不仅很难使专项成绩得到提高,而且有时还会影响到整体的发展。此时只有运用完整和高强度的专项练习手段才能在更接近实际比赛的环境下,充分挖掘那些与专项紧密关联的器官和系统的潜力,从整体上促使不同素质之间、各种素质与技术之间以及心理、环境等因素与技、战术的发挥之间的协作更加均衡和稳定。另一方面,体能类项目的特点也决定了“专项”在训练中的核心作用。当运动员进入高水平训练阶段之后,运动成绩的进一步提升很大程度上依靠“体能”的改善得以实现。分解和局部的训练在训练负荷上难以达到“专项”的训练效果,显然无法有效地提高专项能力。
但是,我国部分体能类项目的训练表明,至今完整的专项练习手段作为专项训练的核心内容无论是在理论认识上,还是在训练实际中均处于滞后状态。这导致我国相当一部分高水平选手尽管拥有出色的体质条件,却无法在专项技术中得到充分展现。体能水平与专项成绩的不平衡发展似乎已成为中国田径等部分体能项目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顽症”。同时,我们还发现,我国运动员不仅在专项成绩上落后于世界水平,而且在比赛适应能力和连续比赛能力上与世界优秀选手存在比较大差距。相当一部分优秀选手总是不能在国际大赛中表现出令人满意的佳绩,在预、复、决多轮比赛中成绩的起伏过大,这都证明我国运动员的“完整专项训练水平”较低。
马特维耶夫(Matwejew)的“训练周期”理论在我国运动训练理论和实践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这一理论提出以来,我国的竞技运动训练,尤其是体能类运动项目的训练主要是在它的指导下进行设计、安排和实施。该理论已广泛被我国教练员和运动员所接受,并成为对运动训练最具影响的训练理论之一。然而,在长达30多年对“训练周期”理论的应用过程中,我国运动训练界没有对这一来自前苏联的训练理论进行甄别和探讨,而是简单和全面地接受。特别是近年来,在马氏“训练周期”理论已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受到质疑的时候,人们还是习惯于将训练中出现的新问题置于该“理论”的框架之下解决,而没有随着现代训练科学的发展对这一“经典训练理论”本身提出疑问。可是,正是那些以“训练周期”理论占主导地位的体能类项目,例如田径、游泳、赛艇、自行车和速度滑冰等项目,我国的运动成绩与世界水平存在很明显的差距。在这些项目上,我国运动员达到一定水平之后,运动成绩便持续停滞不前,难以进入世界顶尖水平,许多运动员在身体条件、素质等方面并不低于国外选手的情况下,专项能力和比赛能力却表现出明显的不足。面对这些都会存在的问题,使我们不能不对马特维耶夫 “训练周期”理论进行检讨和反思。
马特维耶夫对参加1952年第15届奥运会(赫尔辛基)的原苏联国家队的游泳、举重和田径的径赛等项目的训练,以及其后至60年代初备战世界大赛的训练计划进行了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将这些训练的经验理论化,于60年代中期提出了“训练周期”理论。
马特维耶夫根据人体竞技状态具有周期阶段性形成的规律,即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形成需经过“获得”“保持”和“消失”阶段,把运动训练过程分为准备期、比赛期和过渡期等3个时期。同时,他又针对不一样时期的特点提出了一整套在训练目标、训练任务和训练内容上各异的训练理论。很典型的有:不同训练时期负荷量与强度的不同比例关系和一般身体训练与专项训练的不同安排等理论。应着重指出的是,训练周期理论的核心并不在于对年训练周期的划分,前苏联的莱图诺夫(Letunov)和普洛考普(Promo)分别在1950年和1959年就从运动医学的角度对训练过程进行了阶段划分,首次提出,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形成具有“训练水平上升阶段、竞技状态阶段和训练水平下降阶段”并循环往复的周期性特点,马特维耶夫显然是借鉴了他们的研究成果。马特维耶夫对周期训练理论的主要贡献是从训练学的角度对不同训练阶段赋予了实际的内容,设定了各阶段的宏观训练目标、任务和内容,形成了训练周期的特定“模式”,它们才是马特维耶夫训练周期理论的核心。
马特维耶夫“训练周期”理论提出的依据,大多数来源于对部分体能项目教练员训练计划的分析与总结。但是,他对一些在该理论中起关键支撑作用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条件上,例如原始数据的采集条件、归类原则以及统计处理方法等等,没有给出详尽的解释。当然,咱们不可以脱离当时的时代背景来讨论这一问题,当时的体育科研水平较低,一些学科(如统计学)尚未大规模地运用于体育研究。但是,该理论多年来始终没在这样一些方面进行补充和改进,目前流行于世界的训练周期理论仍然是以20世纪50年代的研究为基础,这就使我们不得已对该理论的科学基础提出疑问。
训练周期理论的另一个缺陷是缺乏基础理论的强大支持,尤其是缺乏运动生理、生化理论的支持。马特维耶夫在架构“训练周期”理论的期间,以及在该理论形成之后多年的应用过程中,只是从教育学和方法论的角度对竞技训练过程进行解释和归纳,而较少考虑机体在训练过程中产生的生理、生化反应,尤其是没有深入分析研究不同运动器官和系统对训练产生的不同应激反应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因此,周期训练理论的核心——“一般与专项训练”和“负荷量与强度”在不同训练时期的宏观定位,以及它们之间简单的负相关对应关系,缺乏坚实的基础理论支持,易引起训练的失误。我们大家都认为,在多年训练过程中,一般与专项训练的比例并不是保持不变的,而是随年纪和运动水平的变化而改变,在基础训练阶段,一般训练的比例相对较大,而到了高水平训练阶段,则以专项能力的训练为主。在一个训练区间,如一周或几周的训练,“量”与“强度”则并不一定从始至终保持负相关的关系,它们有可能同时增长。机体对训练负荷的刺激具有选择性应答,以发展运动员的速度或快速力量为重点的训练,即使是在准备期,也应该强调训练的“强度”,因为“量”大而“强度”低的训练只能够对慢肌产生刺激,而那些对速度力量性项目具有决定作用的快肌得不到有效发展。而以发展运动员有氧能力为主的耐力性训练,即使是在比赛期,还是应当注意训练的“量”,以确保有氧能力的优先发展。
马特维耶夫的训练周期模式已不能适应目前赛制的变化。比赛数量的增加使运动员无法像原来那样从容地进行准备,而只能加快体能的恢复,将传统的被动恢复改为主动恢复,同时改变训练的方法,提高训练的质量,迫使机体适应频繁的比赛。因此,单周期的训练模式基本已不为人们所用,双周期和多周期被慢慢的变多的运动项目所接受,赛后的恢复期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运动员已不再对每一次比赛进行专门的准备,而将一部分比赛作为提高训练强度的一种手段。比赛与训练的高度融合使体能类项目的传统训练观念受到了冲击,人们在以往的准备期(如田径项目的冬训阶段)增加了专项训练的比例,以便参加冬季室内的比赛,而在竞赛期却增加了低强度的一般训练的内容(如耐力项目的有氧训练),目的是对机体进行赛间的积极性调整,保持良好的有氧能力,为即将来临的比赛做准备。值得提到的是,一些典型的周期性耐力项目,如赛艇、自行车、游泳、滑雪和速滑等项目,近年来加大了有氧训练的比例。在这些项目的训练中,有氧训练不仅在数量上显著增加,而且分布在全年训练的各个阶段。相比之下,近年来我国体能类项目的训练并没发生大的变化,马特维耶夫的训练周期理论仍然在主导着我们的训练,许多教练员对比赛、训练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缺乏新的认识。我们大家常常看到:一方面,我国教练员在抱怨连续的比赛降低了运动员的体能,使运动员在重要的赛事上不能表现优异的水平;另一方面,却在增加赛量的问题上长期徘徊不前,简单地拒绝赛事的增加,使运动员没有办法获得连续比赛的“适应”。这种状况导致了我国运动员比赛能力,尤其是连续比赛能力的低下,我国选手在一些长时间精心准备的赛事中往往战胜不了那些由于比赛量多而只有少数时间准备的国外运动员。由此可见,我国许多体能类项目至今还没找到适应于新赛制的赛、训结合的训练途径,没有顺应以赛促练、赛训结合的现代训练趋势,此现状极大地阻碍了运动水平的提高。
高水平运动员与青少年后备力量的训练存在非常明显差异,随年纪和运动水平的提高,运动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状态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自身的素质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对训练方法、手段和负荷的要求方面,它们构成了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特点。首先,机体各器官、系统的功能和它们之间的协作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竞技能力的“可塑空间”逐渐缩小。其二,体质的组合发生了变化,对专项能力的需求明显地增加。“专项能力”成为高水平运动员,尤其是世界顶尖级选手之间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科学地选择对专项最具影响的素质或能力,并对其进行专门训练和优先发展,是现代运动训练的一个突出特点。其三,高水平运动员对训练方法和负荷的要求提高,长期的训练使他们已对那些一般的训练方法和负荷产生了适应,只有那些针对性强的训练手段和科学的负荷才能进一步提升运动成绩。显然,如果在高水平训练阶段仍然遵循马特维耶夫的周期理论,在占训练时间最长的准备期以低强度和一般的训练内容为主,则不可能使机体受到适宜的刺激,也不会获得良好的机能储备。另一方面,长期脱离专项的训练手段和负荷不仅不会有效地提高专项运动成绩,而且会使机体在形态、结构和功能上朝非专项的方向发展,导致专项能力的下降。
运动训练的实践证明,训练理论是训练过程系统化和科学化的基础,是快速提高运动水平的保障。当某个运动项目或项群的整体水平长期停滞不前时,咱们不可以仅仅把目光局限在那些具体的训练方法和手段上,更重要的是应该对训练的理念和思路进行反思。本文对马特维耶夫训练周期理论审视的目的,就在于探寻中国体能类项目在训练指导思想上的症结所在,以引起教练员对训练中一些理论问题的高度关注。当前对这一理论的反思与批判并不是对它的全面否定,而是训练科学化发展的必然。
当前,力量训练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人们认识到改善神经—肌肉系统的功能,增强肌肉收缩时产生的力量是提高运动成绩最直接和有效的途径。因此,几乎所有的竞技体育项目,无论是以力量为依托的体能类项目,还是以技术和灵巧为主的非体能类项目,以及那些以技、战术配合为特点的集体项目,均加大了对力量训练的重视程度。然而,目前我国的力量训练状况还不容乐观,对力量训练理论和应用的研究不够,对力量训练发展的新动向缺乏进一步探索,训练理念和方法陈旧,影响了力量训练的质量和效果。为此,本文拟从运动生理学和运动训练学的角度,结合我国的训练实际,对近年力量训练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做多元化的分析与探讨。
从运动生理学的角度分析,力量训练主要应从3个方面满足或尽可能接近“专项”:只有参与专项运动的肌肉在力量训练时被调动起来(募集),肌肉才有机会得到训练;只有肌肉的工作方式(离心或向心工作)和冲动频率(收缩速度)与专项一致,才能够使肌肉力量朝着专项技术的方向发展;只有肌肉或肌群之间的配合与专项一致,才能够将机体各环节的肌力整合,形成正确的“用力顺序”。在训练中,只有注意了这3个方面的问题,才能打造出良好的专项力量素质。
回顾和总结近年来专项力量训练的发展,专项技术与力量训练的密切结合是有效提升专项力量水平的重要方法。许多运动项目,尤其是一些周期耐力性项目常常采取增加阻力的方式提高运动员的专项力量,例如田径投掷项目的投重物练习,赛艇的划重艇,游泳的牵拉阻力游,自行车的增加传动比骑等等。目前,这样的一些练习已经被归类于专项力量训练的范围。但是,应当注意到,“专项力量”的训练并不是在负重情况下对专项技术的简单模仿。负重的专项技术练习只能在练习的形式上与专项一致,而不能在运动速度、肌肉的协调用力等方面真正满足专项的要求。因此,不能盲目追求训练形式的专项化,不能将专项力量的训练简单地理解为 “负重的专项技术练习”。另一方面,负重的专项技术练习在其负荷重量或阻力上受到练习特点的限制,为保证技术的正确性而不能给运动员施加大的负重重量。低的负荷重量显然不利于肌肉横断面的发展,进而影响到“最大力量”乃至“快速力量”的提高。
因此,应当认识到,从训练的“适应”原理来看,肌肉力量主要通过“负重抗阻训练”得到提高。目前力量训练的主要方式仍然是通常被称作“杠铃的训练”的负重力量训练。这种类型的训练具有对神经—肌肉系统刺激大,训练效果好的优点,但却存在与专项技术不吻合,不利于专项力量发展的缺点。所以,如何将“杠铃房”的负重抗阻训练与专项结合,使神经—肌肉通过“负重抗阻训练”形成专项技术需要的力量体系,发展运动员的专项力量,成为所有运动项目在力量训练中最关注的问题。
对近年力量训练的研究成果和优秀运动员力量训练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分析表明,杠铃训练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运动员的专项力量能力进行支持和影响。
杠铃力量训练应从运动员的力量结构的层面上支持专项力量的发展。对运动员力量素质结构的分析表明,不同专项和不同运动水平选手力量素质的一个突出特点表现在力量结构的不同。力量不仅与其他素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本身又被分为多种拥有相对独立结构的力量子能力,如快速力量和力量耐力等。任何一个专项或项群均拥有对各自专项最重要的,以某种子力量素质为主的“专项力量”。因此,杠铃力量训练不仅只发展一般的力量素质,而且应重视力量向专项的靠近,优先发展那些对专项成绩最具影响的力量能力。
根据专项力量训练的原则,“杠铃房”的力量训练还应从练习方式和负荷两个方面解决“专项化”的问题。正确的练习方式能使那些对专项技术最具影响的肌肉或肌群得到训练。例如,同样的推举会由于杠铃运动的不同方向而产生不同的训练效果,一般的杠铃卧推主要发展胸大肌等胸廓前部的肌肉,而坐式上推则重点发展背阔肌和肋间肌等胸廓后部和两侧的肌群,赛艇和皮划艇运动员就不能仅以“卧推”作为发展上肢力量的手段。又如,杠铃训练中的深蹲和半蹲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对臀大肌刺激程度的不同,深蹲时臀大肌的参与程度较半蹲大,所以不同专项应根据下肢用力的发力角确定练习的手段,一些专项技术中动用臀大肌多的运动项目,如速度滑冰,腿部力量的训练就应以深蹲练习为主,而一些跳跃项目,如跳远和三级跳远,则应以与起跳角相应的半蹲练习作为发展腿部力量的主要手段。“训练负荷”是打造“专项力量”的另一个重要方法。力量训练负荷的主要构成因素——练习的重量、速度、组次数和间歇时间直接影响到专项力量的形成,以专项的运动特点为依据制定杠铃训练的负荷是当前力量训练的一个主要发展的新趋势。根据柴商斯基(Zatsiorsky)的研究,世界优秀举重选手的训练负荷以重量大、组次数少为特点,80%最大重量以上负荷占全年负荷的61%,挺举和抓举1~3次的练习组数分别占全年训练组数的98.2%和94.6%。
现代力量训练很看重练习过程中肌肉之间和肌群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由于杠铃负重练习在练习形式和负荷上均不可能完全与专项技术一致,所以人们开始从肌肉工作的“力度”上寻求力量与专项技术的衔接。力量的优劣不仅取决于肌肉收缩能力的大小,而且取决于参与运动肌肉之间的协作配合水平。尽管简单的“杠铃” 负重训练不能模拟由多块肌肉和肌群参加并以多种收缩方式工作的专项技术动作,但是通过强化力量训练中肌纤维之间和肌肉、肌群之间的协调性,使整个神经—肌肉系统形成正确的“用力链”,使肌肉的收缩与放松的交替更加合理,在改善运动神经对肌肉的精确支配能力的意义上提高专项力量。
根据不同运动项目对力量素质的需求,训练理论大多将力量素质分为:最大力量、快速力量、力量耐力和反应力量。多年来,我国训练理论中对力量及力量素质训练的讨论一般均停留在这一层面,力量训练课的任务和内容也是在这一基础上设计和实施。然而,近年力量训练的研究成果表明,力量素质在运动实践中的表现并不仅仅局限在该结构的层次上,而是更为细化。
最大力量进一步被区别为“肌肉神经支配能力”和“肌肉横断面”两种,举重选手的训练应以提高肌肉的神经支配能力为主,而不是发展肌肉的横断面积,而健美选手的最大力量训练则与其相反。德国著名力量研究专家布勒(Bührle)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提出了属于快速力量范畴的“启动力量”的概念,将 30ms内产生的力量(最大力值)作为评价运动员启动力量优劣的标准。随后,莱奈尔兹(Linnets)将快速力量进一步分为“启动”和“结束”两种类型,他认为,在许多同样是以快速力量为主的运动项目中,一些项目要求运动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力值(如短跑的起跑和跳跃的起跳动作),而另一些项目则要求在技术动作结束时获得最大的力值(如田径的投掷和棒球的击球等),高的启动力量并不一定必然导致良好的结束力量,也就是说,快速力量任旧存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莱奈尔兹还提出了快速力量的最佳时间问题,认为对一些项目来说,快速力量的表现形式并不是越快越好,而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例如游泳、赛艇等项目。在此之后,埃兰兹(Ehlenz)将力量耐力分为“最大力量耐力”、“次最大力量耐力”和“有氧力量耐力”,这样的分类解决了长期以来力量耐力训练中存在的负重重量问题,人类能根据专项特点选择负重,重点发展该力量负荷区域的耐力。90年代初,德国的鲍尔斯菲尔德(Bauersfeld)和佛斯(Voss)根据运动员跳深的踏跳时间将跳深分为“短程式”(踏跳时间<170ms)和“长程式”(踏跳时间> 170ms)两种类型。我们对有训练和无训练少儿反应力量训练的研究认为,运动员一旦形成不同的反应力量类型则很难通过训练改变,因此应当在运动员的初级训练阶段就开始注意这两种反应力量类型的塑造。力量素质分类的细化不仅进一步深入揭示了力量的内涵,拓宽了对力量素质的理解,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力量的训练更加微观和具体,它将促使传统的力量训练任务、内容和方法做出相应的变革。
力量素质分类的细化导致了训练任务、手段和要求的细化。许多运动项目的力量训练任务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对于一些对抗性强的项目,如足球和篮球,由于力量训练既有发展运动员的跑、跳能力,直接支持运动技术发挥的作用,又有打造运动员的“体魄”,通过增加肌肉的体积提高比赛的对抗能力并减少损伤的功能,所以在训练中就应该合理运用不同的力量训练方法和手段,使这两方面的能力同时得到发展。另外,力量训练还具有“预防损伤”的作用,这一点对青少年运动员的力量训练尤为重要。
近年来,力量训练在周期耐力项目的训练中非常关注,一些典型的周期性耐力项目,如自行车、赛艇、皮划艇、速滑和游泳,均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力量训练。
周期耐力项目对力量训练的格外的重视源于有氧训练量的大幅度增加。众所周知,有氧代谢能力是所有周期耐力项目运动员的基础能力,它不仅对机体的无氧代谢能力有重要支持作用,而且具有发展空间(潜在的可训练空间)大、对机体刺激小和恢复快的优点。因此,有氧训练在所有周期耐力项目的训练中占有重要位置。然而,以时间长、强度低和节奏慢为特点的“有氧训练”对神经—肌肉系统,特别是对快肌纤维的刺激较小,训练强度较低且不利于力量的发展。有氧训练的这样一些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始终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许多耐力项目的训练重点转而投向大强度的无氧代谢能力的训练。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们在对“有氧训练”利弊深入认识的基础上,将其重新作为耐力训练的主要内容,几乎所有的周期耐力项目,包括一些中、短程耐力项目(比赛时间在35"~10'),均加大了有氧训练的比例。但是,一定要注意到,当前有氧训练量的增加并不是对传统有氧训练的简单继承和重复,而是建立在对训练方法和要求大幅度变革的基础之上。
首先,周期耐力项目训练的一个凸显点集中在更加重视力量的训练。人们试图通过力量素质的改善提高运动员在有氧强度训练时每一个周期动作的效果,以期克服传统有氧训练强度低的缺点和达到提高有氧训练质量的目的。目前,这种以力量训练为切入点,注重提高每一动作效果的长距离有氧训练在多个周期耐力项目的训练中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这种训练方式要求运动员以低于比赛频率,如赛艇运动员以15~22浆/min的划频、自行车运动员以60~100蹬/min的骑频和速滑运动员以2~3步滑一个直道的滑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专项距离的长划、骑或滑,促使运动员加强每一次动作的用力。
其次,该练习不但可以改善每一个周期动作的实效性,且能促进运动技术的改进。有氧训练本身就是培养正确运动技术的重要手段,在该训练强度下运动员可以充分感觉和体会技术的细节。同时,由于在有氧训练中强化了“时间”的要求,运动员不仅要加强每一单周期动作的“力量”,而且还一定要注意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衔接”和在用力过程中参与运动肌肉、肌群之间的协调配合。显然,这一突出力量和用力技术的有氧训练既促进了运动员有氧能力的发展,又从动作的“实效性”和“经济性”两个方面对专项成绩的提高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持。
因此,在周期耐力运动项目的训练中,力量的作用已突破传统的意义,被视为增加有氧训练比例,兼顾能量供应和神经—肌肉系统,衔接有氧与无氧能力的“媒介”。
力量是一个复杂的、受多因素影响的素质能力。力量的训练不能仅着眼于“力量”本身,而必须根据力量的生理生化机制、运动项目的特点和运动员的个体情况,从不同角度和层次深入地进行研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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